在我看来,游戏缺少单纯的主义可谈。游戏更像精神,所谓精神,不过是一种器官功能的延伸。这好比说,衣服脏了你得用洗衣机。反过来,开洗衣机也可能是为了打湿干衣服,但总不能强行把洗衣服或弄湿衣服升华成一种境界……否则,游戏的“游戏性”首先就被你第一选择的严肃性扼杀了。 提到游戏,我就会想起几年前总爱在窗户上挂一块小小的水晶,一个多面体。等到水晶充满了光,它就往墙上投下一道光谱。我们在光谱的晃动中用那台老式486电脑——男孩玩DOOM,女孩玩《国王密使》和《复苏》,有时我们也去街头拯救人质。这样的日子像黑暗中席卷而过的风,谁也没有去想它到底是为什么。 提到游戏,我还会想起自己的初恋。这中间似乎没有特别的关联,都刻骨铭心却又无以言喻——拼命地投入,拼命地假想,拼命地制造是非,却从不去正视它本身的优劣,拼命地失败了还不知所以然。 初恋好像是用各种假设将自己对感情的暖昧理想亲手掐死,游戏把近似初恋的感觉尘封在一个时空中,你有兴趣就拿出来多读几遍。因此,游戏是爱情。 同时,随游戏复苏却又最终被游戏谋杀的不只是暖昧,还有颠三倒四的时态和扭曲的人格。所以,一些论断非常真实——比如,游戏即杀戮。 有几次我在现实中钓鱼,我把“约翰·契弗”扩写成心中反复出现的景象:小溪的河床上,薄荷草发着阵阵清香,我带着枪卧倒在河床上,隐蔽着。有人会上这儿来捕鳟鱼,到时把他干掉。我能看见的那片天是蔚蓝色的,薄荷的香味十分强烈。他听着流水的音乐,那抓鱼人的相貌长得很不错,他满以为旁边没人。他仿佛在想,用苍蝇钓鳟鱼真有点天赐之福。他哼着歌,装好钓鱼杆,抬头望望天,又看看树,再次使自己确信这个花园里是一派天然景色。但是,他哪里知道,倾刻间就有人把他干掉了。来复枪已经压上了子弹,我把枪托抵住肩膀,枪口在十字瞄准器里对准他的胸膛。薄荷的清香在向这一谋杀或其它谋杀的正当理由进行严肃的挑战……